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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历程(下)
沧州市文明办
    
    1990年,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和扩展。沧州地区在全区工商、税务、财政、公安等十大窗口系统,开展了以弘扬雷锋精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服务水平为宗旨的"雷锋杯"夺杯竞赛活动。全区8700多个基层单位,110万干部职工参加了此项活动,在社会上形成 了一个"学雷锋、树新风、做贡献、当标兵"的良好风气。从这一年开始,沧州地区加强了旅游招待服务行业的文明建设,以整饬服务纪律、改进服务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在全区招待处所开展了"文明达标"活动,地区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每年对参加单位进行督查和评比,促进了全区招待处所整体文明程度的提高。
    沧州市加大了精神文明的宣传教育工作,举办了"精神文明知识电视大奖赛",召开了第四次殡葬改革工作会议,提倡并推行火化、简办的好风气。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到年底,有18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村),79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村),军民共建活动也有了较大发展,确定共建点70余处。
    1991年,沧州地区围绕发展经济和培育、造就"四有"新人这一根本任务,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做到"三抓一开展"。即抓组织队伍建设,抓各项基础工作,抓文明单位管理,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创建活动,强化了群众的文明意识,促进了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各级、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得到加强。地区文明办由原来的副处级升为正处级单位,地直各局及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在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也都明确了1至2名同志负责这项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地区文明委制发了《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制定了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工农兵共建规划、文明办主任工作例会和文明办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突出抓了乡镇"三校"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业余党校的规范化建设,使之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阵地。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在全区"窗口"服务行业广泛开展了"学先进、树新风、做贡献"活动,在农村突出抓了创建高标准文明大村镇的深化工作,配合农村社教工作,开展了"移风易俗村镇"达标活动,在各级党政机关继续抓了创建文明大院及其下延工作,在招待服务行业普遍开展了招待处所文明达标活动,继续抓了一年一度的"公路文明管理月"活动。同时,根据省文明委部署,从这一年开始,在税务、交通、工商等五大系统开始了以开展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主要内容的"四职一纠"竞赛活动。这一活动成为今后几年行业文明创建的主要载体。
    沧州市继续组织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文明单位的检查验收及军民共建点的巩固提高等工作。在全市各行业广泛开展了以"四职一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五项教育活动,印发了《社会公德教育宣传提纲》,组织了"军民共建10周年"纪念活动,10月份组织了全市五大系统"职业道德演讲"活动。年底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评比。
    第三阶段,从邓小平南巡谈话、中央十三届四中全会到现在。以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召开为标志,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与此相适应,沧州的精神文明建设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中央提出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对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战略部署,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沧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和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对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1992年,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沧州地区在任丘召开了精神文明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会议,14个县市区场文明办主任和部分企业的负责同志介绍了经验。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在招待处所文明达标活动中,组织力量对各县市招待处所进行了检查,并在11月份组织各县市招待处(所)长到山东沿海先进县市参观学习。对1991年度地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命名表彰,命名了200个地级文明单位(村、镇),撤消了17个单位的荣誉称号,对5个单位进行了黄牌警告。"四职一纠"竞赛活动不断深化,参赛单位由上年度的5大系统发展到八大系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在全区县局以上工业企业开展了"双文明"竞赛活动。
    沧州市继续组织了全市性的社会公德教育活动,重点抓了各类共建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和提高,广泛开展了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在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组织八大系统开展了"四职一纠"竞赛活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了"狮城之春"文艺大赛、"消夏文艺晚会"、"卡拉OK演唱会"等大型文化活动,同时继续进行了净化文化市场与"三场两站"的综合治理工作。文明单位建设不断发展,到年底,共命名省级文明单位(村、镇)23个,市级文明单位(村、镇)122个。
    1993年初,沧州地区、沧州市分别召开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上半年,沧州市召开了"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制定了《创建文明城市竞赛实施方案》,开展了"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市民教育活动,对八大系统"四职一纠"竞赛活动进行了检查评比,表彰了10个先进基层单位和20名先进个人。
    1993年7月1日,原沧州地区、沧州市合并为新的沧州市。从此,沧州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新的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翻开了新的一页。
    1993年10月,新的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委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主任孙瑞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孙瑞荣在讲话中,分析了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强调要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同时对近期需要抓好的几项主要工作作了部署:一是扎扎实实搞好铁路沿线综合治理活动;二是进一步做好对市级文明单位的评选和对各级文明单位的管理工作;三是继续抓好招待处所文明达标活动;四是把"四职一纠"竞赛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五是大力搞好文明城市和文明大村镇建设。根据市文明委工作部署,制定了《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力争经过三年努力,把沧州建成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同时加强了招待处(所)文明建设和铁路沿线8个建制镇的综合治理,组织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进行了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了"四职一纠"竞赛活动,组织了文明单位负责人培训。开展了净化文化市场工作。从10月份开始,对全市市级文明单位(村、镇)进行了重新申报。
    1994年1月,市文明委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及驻沧单位中经过层层筛选的360多个申报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这是地市合并后首次验收命名文明单位,调整的幅度大于以往历届。经各验收组通过、市文明委同意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确定324个单位为199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5月26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沧州市1993年度文明单位命名大会",市委书记吴振华、市委副书记孙瑞荣分别就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作了重要讲话。为进一步推进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10月30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文明单位精神文明模范人物及先进工作者奖励的暂行规定》(沧办发<1994>5号),激发了各行各业职工群众创建文明单位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从这一年开始,沧州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全面开展,市文明委成立了创建文明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召集各职能部门召开一系列会议,对活动进行督导协调,并在11月份组织爱卫会、工商、公安、城建等部门对八类参赛部位的24个单位进行了联查。"四职一纠"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大了力度,十大参赛系统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狠抓反腐纠风工作,向社会统一公布了监督电话。为倡导新风,弘扬正气,市文明委、宣传部、综治委、公安局联合组织开展了评选见义勇为杰出人物活动,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将20名候选人事迹在《沧州日报》和《沧州晚报》刊登,组织社会各界群众进行评选。7月21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大会,对评选出的10名见义勇为杰出人物和4名先进人物进行了表彰。
    1995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以创建文明城市总揽精神文明建设全局,大力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4月,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市徽、市歌、市花、市树"征集评选活动,激发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5月,市文明委转发《张家港市两个文明建设调查》并加按语,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认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善措施,加大力度,真正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7月,市文明委全会制定《沧州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市文明办编印了《沧州市文明市民读本》,大力开展市民教育。7月12日、8月1日和10日,市委、市政府三次召开创建文明城市大会,对创建活动进行部署动员。在8月10日的大会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沧州军分区的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省文明委秘书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韩丰聚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及部分临街单位负责人共1400多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规格高、规模大、影响大, 把沧州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推向了高潮。9月,省文明委组团对各市文明城市创建情况进行检查初评,沧州在全省10个参赛市中名列第五。这一年,"四职一纠"竞赛活动继续进行,国税、地税、交通获本年度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在行政执法、经济管理和服务行业开展了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命名并表彰了10名职业道德标兵和20名职业道德模范人物;在农村,广泛开展了制止封建迷信宣传教育和创建文明大集、文明庙会活动。
    1996年,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4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文明城市总结动员大会,表彰了三年来创建活动的先进集体,部署了下步工作。文明市民教育工作逐步深入,市文明委组织了文明市民教育考试,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认真组织,市民群众踊跃参与,整个活动共收到答卷8万份,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开展了"五不"行为规范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以"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粗话,不乱扔垃圾杂物,不违犯交通规则,不损坏公共设施"为主要内容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开展了首届沧州市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在群众广泛评选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于7月12日命名表彰了10名沧州市文明市民标兵,并各发奖金1000元;开展了"沧州精神"大讨论活动,通过举办征文比赛,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并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提炼、概括,确定了"团结拼搏、求实创新、知难而进、自强不息"的沧州精神,成为激发人民投身沧州改革和建设的精神动力。为把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6月12日,市文明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书记吴振华提出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重在建设"的思想,"软硬兼施",硬件抓工程,软件抓活动,年内要全力抓好十项工程,八项活动。十项工程是:北二环立交桥工程、沧石路等三个出市口改造工程、新华路和解放路电力通讯明线改地线工程、临街店面墙体粉饰包装工程、市区主要街道美化绿化工程、两条主要街道(新华路、解放路)"明亮"工程、"窗口"单位改造建设工程、5个文明小区配套工程;八项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活动、文明单位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文明市民评选表彰活动、文化"十下乡十进村"活动、交通秩序治理活动、"扫黄、治丑、治愚"活动、"四职一纠"竞赛活动和星期六义务劳动活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向基础延伸,在全市开展了创建文明县城(城市)活动,制定了创建标准、方案和检查评比细则,并于11月份由市委常委带队,分三组对14个县市进行了初次检查。围绕"想民、爱民、为民"的宗旨,继续在十大系统开展了"四职一纠"竞赛活动,市文明委组织市直十大系统的13个参赛单位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了活动的开展情况,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副主任王国强就搞好这一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是年,在农村开展了以"四提倡、四反对"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完成了1994~199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的验收、命名工作,350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市文明委制定了《沧州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文明单位的规范化管理。
    1996年10月,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12月,市委五届四次全会通过了《沧州市1996~2000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对全市跨世纪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1997年,全市深入贯彻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行业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突出了思想道德建设这一重点。市文明委制定了《关于社会公德教育的实施方案》、《强化市民教育的十二条措施》、《关于开展文明市民教育、使用文明用语活动的通知》,编印《沧州市文明市民教育手册》2万本,下发到基层各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了"文明单位遵守社会公德示范活动"、"社会公德宣传和劝阻不文明行为活动"、"警民共建文明路宣传周活动"等,共组织较大规模的社会公德宣传及社会服务咨询18次,有近10万名市民群众参与。中央文明委部署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后,市文明委召开了全委扩大会,结合沧州实际,确定了重点搞好城市绿化、街道灯饰美化、环境卫生治理、交通秩序整饬、广告建设整顿、社会公德教育、文明用语教育、职业道德建设、优质服务满意在沧州等九项重点工程,并分解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市文明委在全市组织了5次较大规模的环境卫生和秩序清理整顿战役,每次活动市五套班子主要领导都带头参加。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不仅优化了市区环境,而且在感受创建成果的同时受到了教育,提高了城市意识和现代文明意识。
    在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中,一是抓了农村精神文明示范区建设。在全市确定了15个以小城镇为依托的精神文明示范区,各示范区制定了为期3年的创建规划,其中河间市沙河桥镇、青县金牛镇、黄骅市常郭镇3个示范区被省文明委确定为全省精神文明示范区。二是抓了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在文明村镇中普遍开展了"四提倡、四反对"教育和村容村貌整治活动,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市有7个乡镇被省文明委确定为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示范点,青县金牛镇被确定为全国示范点。三是抓了"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工作,5月份在青县金牛镇召开现场会,交流了经验,推动了工作。省各大新闻单位相继报道了青县金牛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情况,省文明办工作简报推广了金牛镇的做法。四是抓了文明大集和移风易俗活动。全市确定了14个文明大集活动点,组织工商、文化、卫生、科委等部门,到集市上进行义务宣传咨询、义诊义治和文艺演出等活动,受到群众欢迎。
    从这一年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一是在历年开展"四职一纠"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夺杯竞赛活动。市文明委在全市27个经济管理、执法和服务行业中,根据不同职能,分别开展了"文明执法杯"、"优质服务杯"和"便民利民杯"竞赛,4月份召开了全市创建文明行业动员大会,确定、公布了35个"文明服务窗口示范单位"。各参赛行业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活动,促进了行业文明水平的提高。11月,组织各方面力量对竞赛活动进行了总结评比。二是积极推进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市文明办组织建委、电业、卫生等22个系统和单位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分两批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在此基础上,各单位都开展了文明服务活动,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5月份,市文明办组织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对部分承诺单位进行了查访,落实效果较好,同时,对有关服务质量的投诉和不文明行为的举报明显减少。
    1998年,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提高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这一根本目标,精心实施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大力开展市民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在加强邓小平理论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同时,着重抓了市民素质的提高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市民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市文明办对原来的《沧州市文明市民读本》进行了修订,新编为《沧州市文明市民手册》,印制5万册,下发到基层单位,成为市民教育的主要教材;市区和各县市都开办了文明市民学校,对市民进行经常性教育;根据《沧州市民行为道德规范》的有关内容,精心制作了10部公益广告片,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同时把《沧州市民文明公约》修订为"八要、八不要",制成匾牌,悬挂于各机关单位和公共场所。在市区广泛开展了"做文明市民,为狮城增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学生及单位职工,利用公休日宣传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劝阻不文明行为,清理环境卫生,并把这一活动同"彩色周末"活动结合起来,吸引群众积极参与;为配合这一活动,在出租行业开展"创建城市文明风景线"活动,出租车上统一张贴"做文明市民,为狮城增辉"宣传标语,同时清除各种商业广告,代之以保护环境和创建精神文明的宣传画和公益广告,使之成为城市的一条新的"风景线"。在广泛开展教育和创建的同时,加强管理和监督。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市民行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通告》,依托市内各行政区成立了联合执法队,把管理纳入了法制的轨道。新闻舆论方面也加大了监督力度,市直各新闻单位相继开办了"市民热线"、"曝光台"、"狮城视点"等栏目,关注市民生活,反映市民呼声,曝光不文明行为,督导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受到市民群众的欢迎和称赞。此外,这一年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在十大"窗口"行业开展了"十佳百星"评选活动,市委、市政府对当选者进行了隆重表彰,颁发了证书和每人1000元奖金。
    以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8月初,市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对创建任务、时间安排及部门分工提出了明确要求;9月,市文明委召开全市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副主任王国强就创建活动讲了具体意见;11月,市文明委组织宣传部、文明办、农工部、文化局、妇联等单位人员,由县级领导带队,分五组对各县市的创建活动进行了督导调研。到年底,全市167个乡镇普遍开展了这一活动,普及率达100%;村普及率为48%。在此基础上,开展了"金十星"评选活动,在全市农村评选出了100户高标准十星级文明家庭,市文明委进行了大张旗鼓地表彰。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有了新的进展,市文明委对1995~1996年度市级文明村进行了命名,共命名文明乡镇12个、文明村140个;农村精神文明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提高,河间市沙河桥镇通过省农村精神文明示范区验收;文明大集、文明庙会和文化下乡进村活动持续开展,活跃了城乡文化生活,传播了文明新风。这一年,省文明委在保定市白沟召开全省创建文明小城镇工作现场会后,市委办公室、市委研究室、市文明办组织专题调组,对全市小城镇建设进行了全面调研,起草了《沧州市小城镇发展规划》,并就文明小城镇创建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以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为基础,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评比活动的实施意见》,召开了现场观摩会,进行了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文明单位建设得到加强。在完成1996~199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评选命名之后,市文明委在河间市召开了文明单位创建现场会,推广了河间市文明单位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制定出台了《文明单位管理办法》,为展示文明单位风采,丰富群众文化生活,1999年元旦,市文明委组织了"文明之光"--沧州市文明单位迎新年联欢会,增强了文明单位职工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普遍铺开。各区、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确定了星级标准,落实了部门包星责任制,当年市区共评出五星级文明家庭3.7万户,占城市家庭的60%。
    以"星级"文明窗口创建为基础,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首先市文明委组织协调市直15大系统,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活动方案和创评标准,深入开展了星级单位创评活动,全市共命名星级单位1123个,其中三星级单位274个,二星级单位324个,一星级单位525个;继续开展了创建文明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市文明委组织全市执法、经济管理和社会服务行业的29个系统和部门分别开展了"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和"便民利民"三杯竞赛活动,在组织社会各界对参赛行业进行评议的同时,年底组织参赛行业的窗口单位开展了服务"两节"便民利民活动,为这一竞赛赋予了新的内容。
    1999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不平凡的一年,大事喜事多、热点难点多、突发事件多,沧州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结合"三讲"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工作,增强各级党委、政府两个文明一起抓的自觉性。结合"三讲"教育,认真组织了市、县两级中心组和县以上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协助省委对全市1700多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理论考试,开展了"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专题讨论,组织全市5100多名正科级干部邓小平理论基本知识考试。在基层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学理论、学党章和"双基两史"教育,利用机关党校、乡镇党校普遍进行了培训。结合学习,各级干部和理论工作者就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改制企业职工心态等问题进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写出了一批有深度、有份量的调查报告。
    以重大活动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唯物论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市民整体素质。以纪念"五四"运动80周年、庆祝建国50周年、迎接澳门回归为契机,组织了"沧州50年"建设成就展,"继承革命传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演讲比赛、"祖国颂"群众歌咏大会等活动,使广大市民受到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针对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我驻南使馆和李登辉抛出的"两国论",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揭露美国的险恶用心和李登辉的搞台独阴谋,组织形势报告会和各种形式的研讨、宣传活动,帮助群众解决深层次的问题,理顺了群众情绪,凝聚了党心民心。深入开展了揭批"法轮功"的斗争。各新闻单位及时转播、转发了中央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重要文件及有关重要新闻,运用各种手段在人民群众中深刻揭露、批判"法轮功"的反动本质和社会危害,通过组织学者撰写理论文章、组织"反对封建迷信、崇尚科学文明"报告团、举行专题报告会、举办大型图片展等形式,揭批歪理邪说,教育和引导人们与这一邪教组织划清界限。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市民教育活动。一是"文明公约进万家"活动,组织市内14所中学、30所小 学的3万多名学生和学生家长共同填写《沧州市民文明公约》,使近10万名市民受到一次文明教育;二是开展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文明新风"市民大讨论吸引数以千计的市民参与;三是开展了"三个管住"社会公德实践活动,组织召开了誓师动员大会,一万多名干部职工和学生在长绢上郑重签名,表示从我做起,向不文明行为告别,提高了市民群众的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
    深化以"三大创建"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按"整齐、清洁、安全、宁静、方便、舒适"的要求,开展了创建文明小区活动,组织开展了以"建文明城市,为狮城美容"为主题的环境建设综合整治,开展了"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和"营造城市'森林'"活动,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了社会用字专项治理,并对火车站广场、荷花池、大运河市区段等重点部位进行了综合治理,提高了市区的整洁程度和美化绿化水平。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市文明办和市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规范化服务的具体意见,继续在全市执法、管理和服务行业开展了"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和"便民利民"三杯竞赛,深化了"窗口"行业星级评定工作,元旦前夕,组织15个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市人民公布了元旦和春节期间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承诺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展示"窗口"行业的良好形象。在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中,继续深化文明农户创建活动,全市共评出十星级文明户13万多户,占参评农户的20.2%;文明小城镇创建活动水平不断提高,青县金牛镇保持了全国农村精神文明示范点称号,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各单位向农村捐书12 万册,建起3000册以上的图书室131个,以"读书兴农、读书兴企"为内容的"双兴"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拓宽城乡共建渠道,加快贫困村脱贫步伐,组织全市100个省市级文明单位与100个贫困村结对子,开展"双百帮扶"活动,提出帮思想、帮组织、帮教育、帮环境、帮致富的要求。各单位通过干部职工自愿捐款和多渠道筹资1600多万元,帮贫困村打机井157眼,修小康路40条,购置变压器28台,提供有价值信息4130条,使贫困村的集体积累得到增加,农民收入有了提高,大多数贫困村找到了适合本地发展的新路子。"双百帮扶"活动受到中央和省文明办的肯定。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2000年第19期刊登了《沧州市组织开展文明单位与贫困村结对帮扶活动》的文章,省文明办推广了这一做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双千扶贫"活动。